让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——政协委员关注老龄化及养老问题阅读次数 [1140] 发布时间 :2019-03-23
本报记者 路建英
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,要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。同时,要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,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、康复护理、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、资金支持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,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,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,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。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,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。
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,伴随着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,广大老年人对养老、医疗的需求不断增长,养老产业的发展备受关注。连日来,在各界别小组讨论会上,委员们对此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。
健全失智失能老人服务体系
随着老年人平均寿命的延长、自理能力的下降,人口老龄化尤其是失能、半失能老人数量持续上升。失智失能老人需要更多的长期照护和服务,建立失智失能老人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。
关注我国养老事业发展的全国政协委员、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张喆人指出,当前我国失智失能老人照护主要面临机构养老远远不能适应需求,尤其缺乏专业照护机构,社区养老服务和家庭照护远远不能满足失智失能老人的需求,以及养老护理人员社会地位较低、劳动价值尚未得到认可的现状。张喆人建议,统筹规划,做好顶层设计,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,切实把社区养老服务列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,构筑社区养老和长期照护体系。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在总结上海等15个试点城市实行长护险的经验,进一步在全国推广。同时,政府应在政策上支持发展老年人长期护理商业保险,形成多层次的老年人长期照护和服务体系。此外,要将养老人才培养纳入国家就业培训政策,加强失智失能老人照护专业人才的培养,提高为失智失能老人长期照护和服务的水平。
推广学养融合养老新模式
“破解社会养老人力资源不足瓶颈,创办‘缓老大学’学养融合的养老新模式势在必行。”在全国政协委员、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王红玲看来,湖北武汉民企探索学养融合养老新模式值得提倡,“缓老大学”采取游学轮居的方式,让老年人在学养融合中延缓衰老。该模式基于人的生理老龄分为60岁-70岁的初老阶段和75岁后的深老阶段。初老阶段核心需求是缓老,应以学养融合化解退休离开单位后“失社、失群”的孤独;深老阶段需求着重医养融合。这种新的养老服务模式,也得到了全国政协委员夏潮的认可。夏潮说,80岁以上才算真正进入老年,从一般退休年龄到80岁还有20年左右的时间,这一年龄段的健康老人还是很有活力的。“缓老大学”模式,既能让他们在这个年龄段进行学习、延缓衰老,又能对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。“这种模式对弥补社会劳动人口不足、促进社会稳定都是一个有益的探索。”
加快推进医养结合融合力度
如何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“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”“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”落到实处?全国政协委员、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南门分院院长虞梅有着自己的看法。
目前,康养行业缺乏建设标准。如果没有相关建设标准体系,各地兴建的康养基地未必能满足养老需求。虞梅建议,国家应出台全面的康养基地建设标准体系,将医疗、保障、看护、人文关怀、安全设施、居住环境等纳入其中,具备分层的建设标准。
“有了这个标准体系后,可以对不同群体的需求进行评价。比如看护失能老人,应侧重医疗护理服务;对有严重疾病的人群,应侧重医养结合;对于健康老人,应侧重居住环境与舒适度等方面。”虞梅说。
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
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石文先介绍,当前,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:服务供需结构错位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数量较少且质量堪忧;医养资源结合不够,老年人对医疗和日常保健的迫切需求难以满足;政策扶持力度不足;信息平台建设滞后,难以把老年人需求和服务手段无缝对接;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。他建议,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,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。政府应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制度,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和部门职责,通过增加保障收入与健全服务体系两方面,对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。
在如何激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活力方面,石文先表示,要树立大社区、大整合、大服务的理念,真正发挥社区在资源整合、服务生产与转介中的功能作用,推行“政府搭建平台、专业化管理、市场化运营、志愿者参与”的运营机制。